隆昌市金鹅涂料厂新建新型墙体石膏材料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年05月04日,隆昌市金鹅涂料厂根据内江中茂源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编制完成的《新建新型墙体石膏材料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组织专家验收小组,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㈠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⒈建设性质:新建
⒉建设地点:隆昌市圣灯镇白荆村,占地面积1130.76m2,厂房车间面积570.65m2(系转让形式取得该厂房所有权)。地理位置:东经105°24′33″、北纬29°32′40″。
⒊建设规模:设计年产新型墙体石膏及配套使用墙体材料1000吨。目前,实际生产能力与设计能力一致。
⒋建设内容:通过内部改造后用于生产,厂房车间面积570.65m2。于生产车间设置墙体材料生产线,项目主要购置搅拌机、原料储罐等设备;同时配套完成工程“三废”排放环保主要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㈡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11月21日,隆昌市发展和改革局已在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川投资备[2018-511028-50-03-316092]FGQB-0368号”对本项目进行备案登记。2019年04月,四川华易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254号)承担并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05月15日,内江市隆昌生态环境局《关于隆昌市金鹅涂料厂新建新型墙体石膏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隆环建[2019]13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批复,同意项目在现址内进行建设。工程于2019年05月开工建设,同年09月竣工投入运行至今。据现场调查,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污染投诉。
㈢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400万元,比环评概算500万元减少1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50.0万元,比环评概算投资10.5万元增加39.5万元。
㈣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主要开展敏感点环境空气、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厂界环境噪声及敏感点环境噪声监测,以及固废处置情况、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风险及卫生防护距离检查。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核查,本项目动力设备采用黄油润滑,无废机油产生,故未建危险废物暂存间。结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本项目的建设性质、地点等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与环评文件要求的建设内容总体一致,无重大变动,未再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本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补办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经实地现场检查,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其“三废”排放主要环保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一起同时竣工并投入试运行。目前,其主体工程及主要环保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具备验收条件。经查,其主要环保污染治理设施完成情况如下:
⒈废水:一是生产加工作业区域已实施雨污分流。二是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腻子膏生产工序,在生产完成后需对搅拌罐进行浸泡清理,其产生的废水存入搅拌罐内用于第二天作生产补充用水,因此该工序生产废水不外排,项目无其他生产工艺废水。三是办公生活污水(定员4人,不设职工宿舍,仅设员工午餐生活食堂,1.7m3/d)依托厂区原有的沼气净化池(容积5m3)处理后,用于邻近村民农业施肥,综合利用。
⒉废气:一是干粉生产线粉尘、石膏生产线粉尘、腻子膏生产线粉尘,项目各生产线在投料口均设置有收集罩,同时搅拌设备运行时均密闭。运行时设备内产生的粉尘与收集罩产生的粉尘一起通过生产线配套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共用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粉尘呈无组织排放状态。二是腻子膏生产过程中使用聚乙烯醇胶水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配套除尘器收集后,在接入排气筒前设置有一套UV光氧净化装置处理有机废气,再与各生产线共用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呈无组织排放状态。2020年01月02~07日,经四川精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明,其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苯、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的苯等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要求。
⒊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噪声,企业对主要声源采取基座减震、厂房隔声、消声和加强设备日常维护润滑管理及午间、夜间不作业等综合性降噪措施进行处置。2020年01月02~07日,经四川精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明,其昼夜间厂界环境噪声和敏感点昼夜间环境噪声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要求。
⒋固废:一是原辅料使用编织袋,使用过程中会产生部分废包装袋,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尔后外售于废品回收站。二是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分类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三是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送圣灯镇场镇指定地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综上所述,工程“三废”排放采取的处置措施或处置效果与环评文件要求总体等效,本次验收予以认可。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检查:本项目属于新型墙体石膏及配套使用墙体材料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危险化学品,不存在重大风险源。因此,在加强安全操作及规范管理,配备消防灭火器材,设置禁火标志,做好安全教育,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较低,其环境风险可接受。
6.卫生防护距离检查: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生产车间为整体外延划定5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分布有农户,建设单位已与50m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全部农户(7户)签订了谅解书,并告知其位于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以及运营期可能受到噪声、废气等污染的情况。7户村民均表示同意项目在此继续建设,接受该项目正常生产,并同意不搬迁。据现场调查,目前,未发现在项目周边新建居住区、学校、医院、食品、医药等环境敏感目标,运行期间无环境污染投诉。
四、环境管理检查
隆昌市金鹅涂料厂设置了兼职环保技术员岗位,职责明确。制定了环保规章制度和“三废”排放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帐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管理严格、规范。
五、环境保护设施效果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在生产线正常作业下,达到设计生产负荷90.0~93.0%,主要环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四川精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01月02~07日对隆昌市金鹅涂料厂《新建新型墙体石膏材料生产线项目》的主要环保污染治理设施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其竣工验收监测结果如下:
⒈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腻子膏生产工序,在生产完成后需对搅拌罐进行浸泡清理,其产生的废水存入搅拌罐内用于第二天作生产补充用水,因此该工序生产废水不外排,项目无其他生产工艺废水。办公生活污水(1.7m3/d)依托厂区原有的沼气净化池(容积5m3)处理后,用于邻近村民农业施肥,综合利用。故本次验收监测未对办公生活污水进行采样监测。
⒉废气:
①敏感点环境空气:本项目南侧农户5m处、西侧农户10m处各设置1个监测点位,共2个监测点位,其监测结果如下:
监测点位 |
污染物项目 |
日均值监测结果 |
执行标准 |
南侧农户5m处 |
总悬浮颗粒物 |
63.9ug/m3 |
24h平均 300ug/m3 |
西侧农户10m处 |
97.2ug/m3 |
②有组织废气: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其监测结果如下:
监测点位 |
污染物项目 |
日均值监测结果 |
执行标准 |
|
各生产线布袋除尘设备与UV光氧净化装置共用1根15m排气筒出口 |
颗粒物 |
排放浓度(mg/m3) |
4.2~4.7 |
30 |
排放速率(kg/h) |
0.063~0.073 |
- |
||
非甲烷总烃 |
排放浓度(mg/m3) |
0.11~0.13 |
100 |
|
排放速率(kg/h) |
0.0017~0.0020 |
- |
||
苯 |
排放浓度(mg/m3) |
未检出 |
1 |
|
排放速率(kg/h) |
- |
- |
||
③无组织废气:在东南西北厂界外2m处各布设1个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控点,共4个监控点位。其无组织排放的苯均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4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其监测结果如下:
污染物项目 |
厂界东面2米 小时值(mg/m3) |
厂界南面2米 小时值(mg/m3) |
厂界西面2米 小时值(mg/m3) |
厂界北面2米 小时值(mg/m3) |
执行标准(mg/m3) |
苯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0.40 |
⒊厂界环境噪声:在东南西北厂界外1m处各布设1个测量点位,共4个测量点位。其南、西、北侧昼间厂界环境噪声在50.6~54.2分贝之间、夜间厂界环境噪声在41.0~42.8分贝之间,各测点的昼夜间厂界环境噪声均达到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规定要求;东侧昼间厂界环境噪声在52.7~53.0分贝之间、夜间厂界环境噪声在40.4~40.5分贝之间,其东侧为交通干线,昼间、夜间厂界环境噪声均达到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规定要求。
4.敏感点环境噪声:项目南侧农户5m处、西侧农户10m处各布设1个测试点位,共2个测试点位。其昼间敏感点环境噪声在50.6~52.6分贝之间、夜间敏感点环境噪声在40.7~42.3分贝之间,其昼夜间敏感点环境噪声均达到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的2类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规定要求。
六、总量控制
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全年设计运行300d,每天8h)工业粉尘、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的实际年排放量均达到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总量控制建议指标要求,且粉尘(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等各项指标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实际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见下表:
污染物控制指标 |
实际年排放量(t/a) |
环评报告总量控制建议指标(t/a) |
工业粉尘(颗粒物) |
0.163 |
0.575 |
VOCs(用非甲烷总烃计) |
0.00444 |
0.00528 |
七、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对外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废气、噪声和固废。根据本次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厂界环境噪声及敏感点环境噪声验收监测结果及固体废物的处置情况检查,其工程“三废”排放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项目在调试运行过程中对周边外环境及敏感点保护目标未造成显著性影响,未造成废气和厂界环境噪声扰民。
八、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隆昌市金鹅涂料厂总体上完成了环评报告表中规定的主要内容,工程“三废”排放采取的处置措施或处置效果与环评文件要求总体等效,认真执行了“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据四川精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其所排放“三废”均达到了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且满足总量控制建议指标要求,所采取的各项处置措施总体可行,对外环境影响不显著。
本项目符合环保竣工验收要求,验收组同意隆昌市金鹅涂料厂《新建新型墙体石膏材料生产线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十、整改意见和验收要求
1.废水:重点做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清掏,以确保周边地表水环境安全。
2.废气:做好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做好日常清扫保洁,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噪声:加强主要高噪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润滑管理,禁止午间和夜间生产作业,以确保厂界环境噪声不扰民。
4.固体废物:做好固体废物的合理处置和综合利用,以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加强对生产原料、产品等存放规范化管理。
5.其它:
(1)、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做好“三废”排放主要环保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帐的登记管理。
(2)、制定年度监测计划,按环保部门要求,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做好监测工作。
(3)、校核验收报告文本。
十一、专家验收小组人员信息
专家验收小 组 |
姓 名 |
单 位 |
职称或职务 |
电话 |
身份证号 |
组 长 |
魏 强 |
隆昌市金鹅涂料厂 |
法 人 |
13698315311 |
511028198505222017 |
成 员 |
曾毓初 |
内江市生态环境局(退休) |
工程师 |
13909056480 |
511002194207080637 |
成 员 |
杨继良 |
内江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退休) |
高 工 |
13890547845 |
511002194810270638 |
成 员 |
蒋晓伦 |
内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退休) |
高 工 |
18383258054 |
511002195402280356 |
专家验收小组组长:
成 员:
隆昌市金鹅涂料厂
2020年05月04日

